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质量控制 > 标准规范


济南市口腔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口腔医疗机构恢复正常门诊治疗服务的策略建议

文章来源:济南市口腔医院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30 15:47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复工复产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要求,3月6日济南市口腔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就济南市各级各类口腔医疗机构逐步有序恢复常规口腔诊疗工作的可行性、风险评估、防控策略进行了讨论,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防控要求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的诊疗方案、防控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中华口腔医学会《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口腔门诊诊疗工作防控的建议》,中华口腔医学会、国家口腔医学质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腔医疗机构防护手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等文件、规范,加强培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订本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分工、预检分诊、诊疗规定、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

二、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 管理的通告》,对返岗员工摸底调查,落实员工健康确认工作,建立员工健康检测和主动健康申报制度。每日对在岗职工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监测。不在岗职工居家两次测量体温,遇有发热的情况及时向本医疗机构、属地居委会报告,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一)落实预检筛查制度。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在医疗机构入口设立预检分诊点,制定预检分诊流程。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分诊台设立警戒线,病人间隔≥1m距离依次候诊,避免就诊人员聚集或拥挤,保持候诊处空气流通。实行实名制就医,出示有效证件,所有患者和陪同人员均需先检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或扫描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居住地址、流行病学史等,以便筛查和追踪随访。对来自疫情分区分级确定的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要严格筛查。

(二)充分做好患者告知。口腔诊疗存在特殊性,疫情期间建议妥善安排诊疗计划,应告知患者治疗中潜在的感染危险,对非急症喷溅操作可延后到疫情结束后择期就诊。确需治疗,在患者充分理解并知情同意后进行治疗。同时在就诊前要求患者如实陈述近期旅行史、接触史、有无发热、是否来自疫情高风险区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

(三)保持候诊区域通风。严格控制候诊区域内人员数量,分散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室内自然通风,必要时露天候诊。

四、物资及设备准备

(一)科学估算防护用品数量,提前做好物资调配和储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医用防护用品数量充足,符合国家标准,紫外线灯、消毒液等环境消毒设备、材料齐备。

(二)开诊前由设备维修人员对各科室牙椅等诊疗设备进行全面巡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对牙科综合治疗椅管路等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五、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一)参照中华口腔医学会《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口腔门诊诊疗工作防控的建议》,中华口腔医学会、国家口腔医学质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腔医疗机构防护手册》,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要求,合理安排出诊医师排班。

(二)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腔医疗机构防护手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程度,对本机构内进行区域划分,区分低危险区域、中等危险区域、高危险区域、极高危险区域,不同区域采取不同防护措施和消毒隔离措施。

(三)严格落实诊间消毒措施:诊室应保持通风状态,每次诊疗结束后,用有效氯含量为500 -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口腔治疗椅椅面、扶手、台面等物体表面。使用上述消毒液冲洗综合治疗台痰盂和吸唾管道2 分钟。每天上、下午诊疗结束后,进行诊室终末消毒(包括物表、地面、管路与空气消毒),关闭诊室门窗,开启紫外灯,对诊室空气进行消杀,消杀完成后充分通风,地面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管路消毒同前。

(四)做好医务人员防护:1.常规诊疗操作时医务人员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防护面屏或防护眼镜、必要时穿戴医用防护口罩(N95 等)、一次性隔离衣。2.在进行喷溅操作时,使用吸唾器减少污染物播散,尽量使用橡皮障,诊前请患者用 1-3%双氧水等有效漱口水含漱。医务人员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N95等)、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防护面屏或防护眼镜。

六、全部实行非急诊预约就诊制度

按照“一人一诊一室”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诊疗计划和就诊间隔时间,限制就诊人数,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制度,引导患者错峰就诊,防止候诊患者的聚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解答患者疑惑,引导患者预约就诊。

七、落实合理用药措施

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要求,禁止开具退烧药、咳嗽药等。由口腔颌面部炎症需使用抗菌药物者,经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会诊核准后开具处方。

八、加强知识培训,完善应急预案

(一)恢复开展前组织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做到全体工作人员掌握疾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特点、诊断标准、防控方案和工作流程,做到防控知识人人知晓,防护用品人人会正确使用,确保患者、医务人员的安全,避免院内感染发生。

(二)完善发热患者处置应急预案,建立转诊转运流程。对预检分诊或就诊科室二次预检筛查发现的发热等可疑患者,结合口腔检查及检验、影像等检查,经初步判断,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要做好信息登记,立即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将病人带到指定隔离区域,并及时向属地区(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报告,安排专人专车将其转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九、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与信息记录,诊疗单元的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疑似患者的医疗废物独立处置,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巡检,确保污水处理达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针对上述防控策略,认真进行对照自查,严格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后分步有序恢复常规口腔诊疗工作。




济南市口腔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3月6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