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0-01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发〔2020〕26号 有效性: 失效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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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卫发〔2020〕26号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

为全面做好我市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20〕2号)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鲁卫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济南市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济南市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20〕2号)和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鲁卫发〔2020〕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问题和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发展为主线,以社区医院建设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发挥引领提升作用,精准拓展、梯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化发展,积极构建综合、连续、协同服务模式,探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运行机制,推动整合型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优先发展。社区医院建成后,其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财政保障等政策保持不变,在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医保政策等方面相应倾斜支持。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短板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以及居民健康的需求,以提供公平可及和优质高效、特色突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提质扩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人才、运行保障等瓶颈问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坚持整体协同,规划引领。完成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布局规划,注重社区医院及其特色科室设置,注重中心村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和服务点配置。完成区县范围内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规划布局,整合资源构建分级诊疗架构,形成医防融合、稳固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坚持统筹推进,提升效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镇卫生院等级评价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紧密结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形成政策合力。

三、建设目标

2020年按照38家社区医院建设计划开展工作(详见附件),其中6家已批复社区医院需进一步提质创新;2021年完成39家社区医院建设工作;2021年起,新建或由镇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我市作为山东省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市,全面推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区医院的转型建设,争取利用3—5年时间,最晚到2025年底,社区医院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50%以上。

社区医院建设单位年均诊疗量增长10%,单病种普遍达到60个,原则上应当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建立市、区县级基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不少于10个。培养基层卫生骨干1000名,职工收入稳步提升。探索“互联网+基层医疗”新模式,以及社区医院为核心的基层医疗集团建设,形成以全科医学为主体的基层横向网络,与医联体、医共体共同构建金字塔式分级诊疗体系。

四、建设任务

(一)对标对表,强化资源配备。严格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附件1)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规划函〔2019〕87号)要求,完善社区医院规划建设机构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保障,重点健全基层临床专科、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充分利用好市级社区医院建设监管平台,实现智慧服务、远程服务、掌上服务、智慧支撑和智慧监管,对照国家建设标准、对照江苏等先进城市经验,完善台账,销号管理。

(二)明确路径,突出能力建设。

1. 梳理问题和居民健康需求,选准建设科室。做好区域社区卫生诊断,统计辖区居民专科需求,梳理影响健康的因素,建设与基层相适应的呼吸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以及常见慢性病相关科室等,有条件的设立心理咨询门诊、戒烟门诊和营养学门诊等。

2. 充分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专科化优势。充分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作用,明确社区医院为重点,明确牵头医院指导、支持社区医院特色专科建设的任务、重点,推进双向转诊和基层首诊。

3. 推进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开展“三高共管”,培养首席医师,提高慢性病患者分级分类分层健康管理水平。

4. 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

5. 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引导康复进社区,提供便捷、高效的康复医学服务。

(三)强化质量,形成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附件2),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牵头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的医院应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以病历质量管理为核心,形成线上线下病历质量审核、处方点评、抗生素合理应用和院内感染管理等的审核督导,不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并强化制度实施、质量监管,形成同质化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

(四)强化协同,共建医防融合体系。

1. 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结合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总结“1+3+1”疫情诊疗模式,进一步提高社区医院在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早发现传染病的能力。作为社区防控主力军,履行好街道(镇)党委政府疫情社区防控承担的职责任务,将社区医院建设融入当地政府重点工作中去,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日常健康管理、健康监测和心理支持等服务。2020年9月底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发热哨点诊室,有条件的社区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2. 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的责任和职能,统筹医防融合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主城区社区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率低的问题,充分发挥好省会城市医疗卫生资源优势,发挥医疗北方大数据中心信息化优势,实现各级医疗机构诊疗、体检信息的共建共享。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模式转变,提升项目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3. 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人群达到一定规模,进一步做实签约居民分类分层履约,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以居民为中心提供综合、连续服务。加快签约服务向功能社区延伸,面向服务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学校、写字楼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优势,推进医养结合和体医融合。

(五) 完善保障,优化基层运行机制。各区县积极探索落实“一类财政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完善机构补偿、绩效工资等机制,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和发展空间,激活基层机构发展动力。推进“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基层招聘方式简化、财政学费代偿、空编补齐等系列政策措施,建立良性有序的人才上下流动机制,开展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队伍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服务同质化。完善药品、医保、物价等相关政策,为拓展功能提供保障。统筹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社区医院与城市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有条件的社区医院可牵头组建医联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医院建设是国家出台的新时期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面总结去年试点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好的做法,结合《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规划》,对辖区社区医院建设工作进行精心规划和部署。结合我市多种形式办医格局,根据工作需要,探索推进区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提高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管理能力,实现辖区社区医院建设的目标。

各区县将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于2020年8月底前报我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二)规范评估流程和机构管理。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每年9月底前完成社区医院建设并开展自评, 于10月10日前完成辖区社区医院初审并向我委报送申请。我委于10月30日前完成社区医院评估、复核,并报省卫生健康委。通过评估的机构,应当向执业登记机关申请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有关要求增设诊疗科目、床位等登记项目,并增加“**社区医院”、“**县(市、区)第*医院”或“**县(市、区)**医院**分院”作为第二名称。对已建成的社区医院,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发挥省会优势,强化属地管理。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系统、全面地规划辖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医疗卫生优质资源集中、服务供给充分的优势,明确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以社区医院为抓手和契机,整合资源,定向帮办,打通信息孤岛,推进医防融合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实现医改各项任务目标。

(四)强化信息支撑,开展监测评价。加快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互联互通进度,我委将应用社区医院管理信息化平台,确定社区医院基本标准中的关键指标,开展运行数据采集和监测,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指导各区县持续提升社区医院创建工作水平。各区县创建中的亮点和经验要及时报送,我委将组织工作交流和经验推广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韩 超  张印戈

联系电话:0531-66607347   

电子邮箱:wjwjcwsc@jn.shandong.cn

 

附件:济南市2020—2021年社区医院筹建名单

 


附件

济南市2020—2021年社区医院筹建名单

区县

2020年筹建名单

2021年筹建名单

平阴县

(6家)

东阿镇中心卫生院

玫瑰镇卫生院

孔村镇卫生院

安城镇卫生院

孝直镇卫生院

榆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商河县
  (4家)

许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沙河镇卫生院

贾庄镇卫生院

郑路中心卫生院

历下区
  (4家)

甸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盛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龙洞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中区
  (4家)

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家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陡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民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荫区
  (4家)

兴福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桥区

(4家)

桑梓店镇卫生院

北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泺口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桥镇卫生院

历城区

(5家)

彩石镇卫生院

唐王镇卫生院

港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董家镇卫生院


郭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清区

(7家)

崮云湖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文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万德镇中心卫生院

马山镇卫生院


归德镇中心卫生院


孝里镇中心卫生院


张夏镇中心卫生院

章丘区

(15家)

明水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白云湖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相公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普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刁镇卫生院※

龙山街道办事处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圣井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埠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双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龙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绣惠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垛庄镇卫生院

枣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河镇卫生院


宁家埠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阳区

(6家)

孙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崔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曲堤镇中心卫生院

垛石镇中心卫生院

仁风镇中心卫生院

莱芜区

(9家)

羊里镇卫生院

苗山中心卫生院

青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庄镇卫生院

口镇中心卫生院

雪野镇卫生院


牛泉中心卫生院


大王庄中心卫生院


寨里中心卫生院

钢城区

(4家)

钢城区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汶源中心卫生院

钢城区颜庄中心卫生院

辛庄中心卫生院

济南高新区

(2家)

孙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遥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部山区
  (2家)


柳埠镇卫生院


西营镇卫生院

莱芜高新区

(1家)


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注:标“※”号为已批复需进一步提质创新的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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