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1-0024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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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发背景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制定了《济南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立足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与水平为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健全急救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与“大强美富通”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明确了四个基本原则。即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提升;坚持健强队伍、持续发展;坚持软硬结合、注重内涵。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保障到位、网络健全、装备精良、反应快捷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具体目标是:(1)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2)以地级市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急救车,以县域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标准急救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急救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急救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3)全市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例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4)市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本市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5)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数量满足服务需求。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科学编制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规划,依托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和具有急救服务能力的其他医疗机构建设急救站,每个街道(镇)至少建立一个标准化急救站,形成布局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输工具和装备配置,合理配置急救车数量,满足院前医疗急救需求。
二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完善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完善考核管理。科学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分级分类规范管理。每辆急救车至少配置1名急救医师、1名护士(医疗救护员)、1名驾驶员、1名担架员。
三是促进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统一调度指挥。全市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市急救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提高调度效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相关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努力推进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提高救治效率。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建立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在岗培训,提高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置水平,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加强政策保障。完善价格体系和医保报销政策。建立院前院内医保结算衔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激励保障政策。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保障队伍稳定。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能力。调动人员积极性,建立健全适应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保障急救车辆权利。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
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和定期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攻管处李杰,电话:66601681。
正式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济南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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