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2-00098 组配分类: 规划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2-23 发布日期: 2022-02-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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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济南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会同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济南
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编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考虑
《规划》由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组成。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职业卫生监管能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能力、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政府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劳动者和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工作场所高危粉尘和毒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健康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二是职业病防治体系基础薄弱,不能满足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弱势群体的职业健康保障不到位。四是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开发及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健康问题逐步显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即: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整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防治;强基固本,提升能力。
《规划》确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9项主要指标。在指标设置上,对于“十三五”时期已经完成的指标,“十四五”时期不再体现;一些需要持续推进的指标在微调的基础上继续保留;为了体现高质量发展对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一些新的指标;为了与健康中国行动的有关指标相衔接,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中一些指标也纳入规划指标之中。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列出9项主要工作指标,4个任务专栏和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主要特点如下:
(一)明确发展指标。《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明确了9个主要发展指标,其中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等5项指标大于90%。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成为重点工作之一;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立市级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强化其职业病教学、科研职能。
(二)突出重点任务。《规划》结合职业病防治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提出8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政府监管、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制度。二是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源头治理。健全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强化职业病危害管控,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和放射性危害为重点,推动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创新举措、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责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惩戒机制。四是建设“全周期”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职业病防控质量控制体系,职业卫生人才队伍体系,提升尘肺病、化学中毒等常见职业病的救治能力。五是落实职业病救助保障措施。实施职业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和工伤预防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做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尘肺病救治救助工作。六是加快新时代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强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七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以粉尘、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防护技术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继续加强与国家、省及其他地市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合作。八是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社会共治。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约束机制,强化职业健康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民个人等开展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制度,发挥规划的指挥棒作用,补短板、强弱项,实现职业病防治规划全覆盖。
(二)加强经费保障。支持职业病防治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
(三)加强协同推进。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互帮互助,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团体等之间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评估。明确职业病防治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分工,组织好规划实施的中期和终期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周浩,联系电话:0531-66601741。
正式通知链接: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