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4-00836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 成文日期: 2024-12-11 发布日期: 2024-12-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中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杨刚等4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党发【2024】53号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直属机关党委: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杨 刚,任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卫生监督所、济南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副主任(副所长、副院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卫生监督所、济南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副处级领导干部职务;
李东风,任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医疗管理服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梁 璐,任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综合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樊树峰,任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医疗管理服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阮 鹏,任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化服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杨逢永,任济南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柏 扬,任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郑永明,任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列卢艺涛同志之后),不再担任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专职党委副书记职务;
王洪杰,任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列张刚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李洁月,任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专职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纪委书记职务;
张 磊,任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民族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伟克,任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陈嫚嫚,任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专职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宝峰,任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列王超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孙 鹏,任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赵延雷,任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聂文英,任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韩炳娟,任济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王 东,不再担任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职务;
巩海燕,任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侯学涛,任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吴红波,任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不再担任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纪委书记职务;
王克强,任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国华,任济南市儿童医院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儿童医院院长职务;
徐 雷,任济南市儿童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机关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谷晓新,任济南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田胤,任济南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列武献峰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庞 栋,任济南医院副院长(列张田胤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冯 程,任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于德宝,任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列田克娜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王卫东,任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列于德宝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王大见,任济南市民族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陈俊杰,任济南市民族医院专职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民族医院副院长职务;
崔亮亮,任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萍,任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仁军,任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艳民,任济南市血液供保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列梁景华同志之后),不再担任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部部长职务;
田 红,任济南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专职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济南市第一人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张 鹏,任济南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崔奕东,任济南市机关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专职党委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自2024年11月28日起算。
中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