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4-0083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日期: 2024-02-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妇幼发〔2024〕1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委属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2024229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

实施方案

 

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先心病)连续多年位居我国出生缺陷首位,严重影响儿童健康和出生人口质量。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促进新生儿先心病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时治疗,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生儿先心病免费筛查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推广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适宜技术,尽早发现先心病患儿,为确诊患儿提供治疗、康复指导,全市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范围

自2024年3月8日起,在全市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均可享受一次免费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

博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患儿家长对新生儿先心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新生儿先心病筛查、诊断和治疗。采用听诊器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仪,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开展一次免费的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指导筛查阳性患儿进一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三)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新生儿先心病筛查、诊断和治疗信息统一录入项目信息系统,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督导和效果评估,了解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有关筛查和诊治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项目流程

(一)筛查。各筛查机构(附件1)应进行产前宣教,发放《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附件2),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由经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心脏听诊和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因各种原因未完成筛查即转诊至NICU的新生儿,由助产机构通知NICU所在机构在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筛查阳性者,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阳性报告,及时通知监护人,告知1周内携报告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附件1)明确诊断。

(二)诊断。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7天内转至诊断机构,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解释诊断结果。对诊断阳性者,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确诊转诊报告,指导监护人1周内携报告带儿童尽快转诊至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机构(附件1)。

(三)治疗。治疗机构为确诊患儿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或提出可行的指导建议。

(四)随访。筛查机构负责督促筛查阳性患儿及时转诊至诊断机构,诊断机构负责督促诊断阳性患儿及时转诊至治疗机构,治疗机构负责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随访。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山东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附件3)。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拨付项目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市级成立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与质量控制中心(附件4),挂靠在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推进具体工作。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部门配合和政策整合,建立完善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二)落实资金保障。新生儿先心病免费筛查项目按28元/人(包括筛查经费25元/人,管理质控经费3元/人)进行补助,项目经费由市与区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按照“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原则,根据审核确认的免费筛查新生儿人数拨付资金。市妇幼保健院要制定详细的项目经费结算办法,定期按照工作量以及考核标准与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经费结算。

(三)细化职责分工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的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健全全市新生儿先心病筛查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为市卫生健康委决策提供依据。

    2.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接受市妇幼保健院的业务管理,在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和督导等工作,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无妇幼保健机构的,由区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

    3.筛查机构。接受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负责做好筛查前宣传教育;遵循知情同意原则,规范开展筛查和随访工作;向监护人出具筛查结果并做好解释,负责将本机构筛查阳性者转诊至诊断机构,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及信息。

4.诊断机构:负责接受先心病筛查阳性新生儿转诊,对筛查阳性者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对本机构确诊患儿及时转诊至治疗机构,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及信息。

5.治疗机构:负责接受确诊患儿并进行全面评估、治疗,负责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的随访,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及信息。

(四)信息管理。各助产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原始登记制度,建立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相关登记本(参考格式见附件5),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各种原始登记材料要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并按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妥善保管。助产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季(年)报制度,实时监测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相关数据,形成并上报《济南市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季(年)报表》(附件6),并将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作为助产医疗机构及妇幼保健机构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体系建设、政策完善、实施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市、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和质量评估(市级每年度至少1次,区县级每年度至少2次),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件:1.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筛查机构、诊断机构、治疗机构名单

2.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3.山东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4.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管理与质量控制中心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5.济南市免费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项目登记表

6.济南市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季(年)报表

   济卫妇幼发〔2024〕1号关于印发济南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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