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4-00120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4-03-27 发布日期: 2024-03-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2024年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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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建强体系、提升能力、做大产业、做精文化为重点,聚力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擦亮“扁鹊故里 康养济南”金字招牌,不断提升群众的中医药获得感、满意度,为“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持续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
1.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完善“借船出海”试验方案,加强与山东中医药大学、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多方沟通对接,力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申创成功。(中医药综合处、中医药产业发展处牵头,中医药业务处配合)
2.落实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1+3”方案、2024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开展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总结提炼各区县、各单位改革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开。(中医药综合处牵头,中医药业务处、中医药产业发展处配合)
3.实施“揭榜挂帅”改革项目。根据省级部署,对第一批项目进行总结验收,全面评估“揭榜挂帅”改革项目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做好第二批“揭榜挂帅”改革项目的遴选申报。(中医药综合处牵头,中医药业务处、中医药产业发展处配合)
4.稳步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持续推进“省会经济圈1+6中医药一体化发展联盟”建设,在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培训等多领域开展合作交流。推动中医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组建慢病防治、疑难病症、康复等中医特色优势病种的专科联盟等,推动形成市域患者的合理流动。(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二、建设中医药高水平服务体系
5.打造中医医疗高地。提速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速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的融合共建,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东院区全面投入使用,学科建设水平、诊疗服务能力、区域辐射影响力稳步提升,核心指标持续向好。指导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通过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验收评估。(中医药综合处牵头,中医药业务处配合)
6.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开展二、三级中医医院医疗质量质控考核评估。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传染病科、发热门诊、急诊、老年病科、儿科建设,完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急诊科、重症科软硬件配备,提升重症救治能力。完成济南市中医药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换届工作。(中医药业务处牵头,医政处配合)
7.完善中西医协同发展模式。在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机构进一步推广“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形成一批临床研究成果。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深化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强化中西医协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中医药业务处牵头,医政处、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处配合)
8.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加强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1-2个。深化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对照国家标准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至少建成8家中医特色卫生院。继续开展“扁鹊国医堂(中医馆)”评选验收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中医药业务处牵头,基层卫生健康处配合)
9.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中医医疗质量与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综合监督处牵头,中医药综合处、中医药业务处配合)
三、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10.促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大力推进中医药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继续组织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继续教育项目、自然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项目等。做好局-省共建中医药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医药业务处牵头,科技教育与人才交流合作处配合)
11.持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推广。以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应用推广试点基地建设为抓手,强化济南市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基层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完善“1+9”特色疗法应用推广体系。(中医药业务处负责)
12.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以提高全市中医专科学术水平和防治疾病能力为核心,实施扁鹊精品专科(学科)建设计划,评选扁鹊精品专科20个。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培养。积极申报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加强对辖区内各专科集群的支持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中医药业务处负责)
四、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
13.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培育项目、高层次西医学习中医研修项目等,遴选推荐省级中医药学科带头人,评选济南市中医药名医30名。继续实施西医学习中医“251”人才培养计划、“薪火传承231工程”。成立济南中医药学会青年中医工作委员会。(中医药业务处负责)
14.推进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省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项目,至少培养20名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持续做好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考核工作。建成至少一个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整理推广不少于3项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特色技术。(中医药业务处负责)
15.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涵建设。提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对照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和评估标准,实施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行动,强化院级督导,加强临床技能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中医药业务处负责)
五、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
16.强化产业发展支撑。认真落实《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深入实施中医药产业链三年提升行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处负责)
17.培育中医药特色品牌。全力打造济南市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举办济南市“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和济南市药膳大赛等活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处负责)
18.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济南市道地药材及“鲁十味”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积极培育中医药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加强与世界透明质酸谷产业示范区、明湖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济南生物医药港、鲁中国际生物谷等载体的互动;落实培育壮大医养健康特色产业集群,协调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发挥好我市产业集群的示范引领效应;着力抓好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持续深化中医药“借船出海”。(中医药产业发展处负责)
六、擦亮“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名片
19.健全工作体系。持续健全以市级中医药部门为引领,区县(功能区)中医药部门、委属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市中医药文化传承推广基地、济南中医药学会相关专委会为依托,各级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体系,跨界融合、资源整合、破圈发展。(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20.深化文化研究保护。启动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研究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评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组建专家智库,联合市委政研室开展“关于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打造‘扁鹊故里’品牌的研究”,推进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利用。联合宣传部举办泉城最美中医药文化工作者评选,择优推荐参评齐鲁最美中医药文化工作者。(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21.强化地域品牌打造。持续强化“扁鹊故里 康养济南”中医药文化特色标识的规范、广泛应用,实现线上线下中医药服务全场景、全口径、全应用。支持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发掘各自资源禀赋,“一区一院一特色”丰富拓展“扁鹊故里 康养济南”中医药文化品牌内涵、外延,形成集聚效应、做精地域品牌。组织开展“扁鹊故里 四时养生”等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适时举办高规格、大影响力的主题活动;推出“鹊有名医”“鹊有名科”“鹊有良术”“鹊有佳膳”“鹊乡悠游”等系列中医药文化宣教特色品牌,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加大传播力度。壮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深入开展“扁鹊文化泉城行”等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22.建强宣教阵地。扩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等各类阵地建设,从中医医院向综合医院延伸,从卫健系统向社会面延伸。指导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建成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指导有关单位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各类中医药文化宣教阵地的协作共建,试点打造“中医药文化联合体”。在爱山东健康济南平台增设中医专栏,发布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电子地图,优化中医药文化供给。(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七、加强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
23.强化中医药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贯彻落实,营造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中医药综合处牵头,中医药业务处、中医药产业发展处配合)
24.持续优化中医药医保扶持政策。配合市医保局,做好中医优势病种、日间病房纳入DRG付费管理有关工作,持续优化中医药发展医保环境。(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25.加强中医药资金管理使用。迎接2023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做好2024年度资金预算分配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医药综合处牵头,中医药业务处、中医药产业发展处配合)
26.提升智慧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基层中医云HIS系统与智慧中医辅助诊疗系统,提升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中药房常态管理,多措并举提高智慧中药房的利用率、覆盖面。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助力省级中医药统计信息平台有序运行。(中医药综合处负责)
27.营造社会办医良好环境。持续优化中医(专长)医师规范管理、社会办中医诊所规范管理,做实做细确有专长考核报名、注册工作,深化中医药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办中医环境。(中医药综合处、中医药业务处分别负责)
28.做好市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备案、校验及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等工作。指导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业务工作开展。(中医药综合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