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9058A/2025-00361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6-11成文日期:2025-06-11

标题

优化人口支持服务体系 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案者

农工党济南市委会

政协提案领域

科教文卫体

承办单位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5-06-11

答复内容

农工党济南市委会:

您提出的“优化人口支持服务体系 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后,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济南市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为政治任务,坚持政策集成、系统发力,不断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和激励机制,扎实推进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

一、工作举措

(一)聚焦“政策友好”,高站位建强生育支持体系

人口问题是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是“国之大者”。近年来,济南市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印发《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住房、医保、教育等6方面21条措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定期调度24个市直部门工作进展,建立“重点督查、台账管理、季度通报、年度评估”推进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2024年,全市共投入24.27亿元,切实保障各项优化生育政策落实。

(二)聚焦“福利友好”,多渠道减轻生育养育负担

一是实施二孩、三孩育儿补贴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育儿补贴政策,2023年以来共发放4.3亿元,惠及5.27万个家庭。作为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试点城市,多次参与国家育儿补贴制度研讨会,将“济南经验”推广到全国。

二是落实生育休假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婚假由3天增加至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再增加3天。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待遇,依法保障生育家庭权益。2024年共审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5份,均已对员工陪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进一步明确并严格落实。劳动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强企业保障女职工权益的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检查活动,规范其用工行为。

三是强化医保政策支持。聚焦群众生育环节的医疗费用负担,针对性地优化待遇保障政策,努力打消群众“不敢生”的顾虑。提高生育保障待遇,将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100%,创新将灵活就业职工纳入生育医疗费报销范围、报销比例50%,将居民生育报销定额提高到3000元,保障力度大幅提升,2024年共支付生育医疗费5.33亿元。关注生育前的费用保障,将辅助生殖技术、无痛分娩等纳入医保支付,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自今年起将生育检查费纳入门诊统筹报销,目前,已为30.4万人次报销1549.67万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健全生育津贴机制,山东省一胎产假延长至158天(其他省份为98天),企业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再发放工资,而是由生育保险按上年度月均工资发放津贴,既保障了职工收入,也减轻了企业用工负担,减轻企业雇佣女职工的顾虑。创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机制,自动抓取生育群众结算信息,次月将生育津贴发放至群众关联银行卡中,实现“无感”享受待遇。加大儿童保障力度,将少年儿童住院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个百分点,支持新生儿持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对出生6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未参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予以追溯报销,让“居民医保”成为送给孩子的第一份礼物。

四是保障妇女就业权益。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社会需求和就业需求,组织包括女性在内的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引入阳光大姐等龙头机构,推广“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更多女性实现技能就业。设立“小荷仲裁”女职工维权工作站,畅通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女职工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从根本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市共建立女职工维权工作站24个,2024年共接待咨询1万余人次。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宣传,畅通投诉举报电话、网上投诉等渠道,使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观念深入企业和员工。

(三)聚焦“服务友好”,全方位提升优生优育服务

一是改善生育医疗服务。持续开展孕产妇管理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为育龄家庭每胎次提供近4000元的免费服务,实现从婚前到儿童期全覆盖。启动生育友好型医院建设,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着眼于全生命周期健康需求,围绕全程服务友好和服务模式友好医院,从婚前孕前准备、产后康复、新生儿救治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环节,全力打造“婚孕育教一体化,筛诊治康一条龙”的高效能母婴健康守护闭环,让更多家庭享受到“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的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二是推进儿童健康管理。聚焦缺铁性贫血、近视、孤独症等疾病,创新开展“小铁人”“小瞳人”“小星星”专项行动,构建筛、诊、治、管、智“五位一体”儿童保健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型医院建设,济南市儿童医院打造综合性儿童医疗服务平台,构建防治并举、医教研协同发展的儿童融合保健体系,为儿童提供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健康促进平台。举办“打造儿童友好医院,暖心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为近千余名学生免费提供健康查体及咨询活动,受到学校及家长的欢迎。

三是加强生育力保护。全面打造“婚孕”全周期生育力保护闭环,规范提供医疗服务。开展“好孕一生”备孕指导活动,针对育龄人群提供精准化和个性化的生育力评估,对生育力下降人群给予专业助孕指导和生育力保护治疗。强化流产关爱服务,努力减少重复流产,积极开展PAC流产后关爱服务项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PAC流产关爱服务覆盖率达100%。强力推动青春健康教育,联合各级教育、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49所高校、医院等单位成立“济南青春健康联盟”,积极推进青春教育进高校、进中小学、进社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和重复流产,提升适龄人群生殖健康意识。

(四)聚焦“成长友好”,高质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一是扩大普惠供给。积极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获批中央财政补助1亿元。通过“1+N”模式支持带动社区嵌入式、用人单位办托、社会力量办托、幼儿园办托等多元化、规范化发展,着力构建“布局均衡、价格普惠、质量可靠、供需匹配”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建设普惠托育机构300家”纳入202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共建成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159家,提供普惠托位1.1万个,社区嵌入式和用人单位办托等新型托育服务模式因其“方便可及、价格普惠、质量可靠”的特点受到育儿家庭的欢迎。

二是加强激励引导。对符合条件的备案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运营补助,普惠性机构按实际收托数,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保育费补助。在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周期内,对前100所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普惠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激励奖补20万元;对前100个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办托的用人单位或社会力量办托主体,每个给予一次性激励奖补10万元。制定《济南市托育机构房屋租赁补贴实施方案(2024年)》,对租赁房屋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首批发放房租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

三是鼓励幼儿园办托。2020年起,市教育局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下探托育,针对适龄幼儿人数减少,鼓励生源不足的民办园整建制转为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2023年开展“托幼一体化”研究,探索公办园开设托班的发展模式和路径。2024年12月,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开设托班幼儿园备案工作的通知》,理顺幼儿园增设“托育服务”事项的程序步骤,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托班备案制度,形成备案渠道通畅、证照合法合规的幼儿园托班发展框架。

四是注重托育人才培养。全市现有23所中高职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6所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连续五年举办全市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训不断提高托育服务水平,组织参加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荣获保育师职工组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荣获全省第二届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并包揽两个专业个人特等奖。

二、下一步措施

对于提案中的一系列建议,我们将深入研究,积极采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探索制定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稳妥做好与国家育儿补贴制度衔接,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探索制定一批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的生育支持政策,例如发放购房补贴、增加普惠性儿童公共服务的供给等。从降低居住成本、减轻教育焦虑、减轻医疗负担、促进女性就业、保障假期待遇、倡导婚育新风等方面加大力度,多维度、全方位营造生育友好环境。

二是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速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目标任务,广泛凝聚高标准推进普惠托育项目共识,积极推进社区+专业机构、用人单位+专业机构发展模式。积极引导街镇、社区、用人单位结合城市更新、社区便民服务圈建设等为托育服务开展提供免费场所。依托五星级示范托育机构评选活动,遴选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托育行业品牌。加强部门协同,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在幼儿园办托设置条件、登记备案政策、收费政策、补贴政策等方面与幼儿园现有相关政策对接,共同探索托幼一体化发展路径。建立符合各区县实际的普惠托育价格政策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持续扩大有效供给。

三是打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咨询服务,传播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人口理论及人口形势、科学育儿知识、新型婚育文化、地方典型经验等,打造新型婚育文化宣传阵地,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夫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督促各行业各企业按照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构建妇女权益保护联防联动机制,以强有力的手段促进全市妇女权益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全力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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