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6-61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2026-04-15 成文日期: 2026-04-15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编号

20260139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建议

建议者

王洪全

人大建议领域

其他

承办单位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6-04-15

答复内容

王洪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管背景

现制现售饮用水又称小区直饮水,是一种通过水处理设备当场制水并当场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的供水方式。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水习惯的改变,现制现售饮用水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省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对现制现售饮用水机设立、管理等缺乏具体规定,存在日常维护管理、滤芯等更换不及时等问题,给百姓饮水带来安全隐患。

二、我市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立法。为加强我市生活饮用水(含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督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安排,2016年5月市卫生行政部门启动了《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了工商、住建、水利、市政公用等多个部门、有关专家和经营者的意见,《办法》于2017年1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公布,后因部门职能变化等原因,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1月21日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发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实施,在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填补了法律法规空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监督执法。为了加强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管,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我市每年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定期巡查、保养、维护设备和更换滤材情况,水质检测情况,卫生信息公示等情况,并且对部分现制现售饮水机出水质进行了抽检。对检查抽检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依法立案处罚。2025年我市,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积极开展饮用水宣传活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积极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制作饮用水科普视频、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广场、居民小区、媒体等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加强供水单位和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该《办法》是政府规章,不能设置许可,对设备的前期安装情况等不能有效掌握,为后期监管增加了难度。二是目前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涉及水务、住建、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疾控等多部门,信息互通尚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强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继续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经营者饮用水安全的主体意识,增强市民卫生用水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和联动,形成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合力。三是持续加强区县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其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吸收采纳情况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