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6-617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2026-04-07 成文日期: 2026-04-07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编号
20260102标题
“关于构建老年人眼病预防-筛查-诊疗全链条保障体系”的建议的答复建议者
雷玉琳人大建议领域
其他承办单位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时间
2026-04-07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老年人眼病预防-筛查-诊疗全链条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其中体格检查具体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目前项目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针对老年人开展的眼睛相关服务为视力粗测判断,并无眼病筛查相关内容,眼病筛查暂无相关财政资金支持。
2025年国务院《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提升行动。通过学科和能力建设、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发展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科、感染、麻醉、病理、白内障手术、血液透析、精神卫生等服务,到2030年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县区普遍具备开展白内障手术、血液透析能力。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基层。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济南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纵深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拓展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加快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发展,在配备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眼底检查、颈动脉斑块检查7项省卫生健康委要求的设备基础上,建设特色科室的镇卫生院还应配备血氧仪、手持式血糖仪、12导心电图仪等3项设备,实现10项设备“应配尽配”。到2026年底,全市44家镇卫生院全部实现10项设备“应配尽配”,鼓励有条件的镇卫生院建设眼科科室,提供基础眼病检查服务。
二是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内涵建设。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以人员为核心的资源下沉基层,基本实现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医师派驻。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提质扩面,构建“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协作模式。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进一步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综合医院和眼科等三级专科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建立专家定期坐诊制度,通畅上下转诊通道,定期到社区开展免费义诊和眼病筛查等服务,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眼科咨询和诊疗服务。
三是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和每年6月6日全国爱眼日(Sight day)开展契机,通过在社区和机构发放印刷资料、机构大屏播放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开展眼病相关的科普教育,普及眼病预防知识,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