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3-0099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卫生健康系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办发[2022]3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卫办发〔2022〕3号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卫办字〔2023〕46号)要求,确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卫生健康系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力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具体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健康服务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确定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在获取健康服务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任务目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是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主题教育中提出的自选动作和创新载体。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将百日攻坚行动贯穿于主题教育全过程,全面梳理健康服务全流程、各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以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改善群众实际感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放心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到8月底前,让人民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主题教育成果。
三、主要内容
(一) 优化健康服务流程。
1.推进诊疗精准预约。在三级公立医院推广诊间预约、跨科预约、复诊预约、知名团队预约、医联体内预约等模式;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时段精准到20分钟以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全部接入“健康济南”APP。
2.推广大型设备检查预约。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磁共振、CT等大型设备检查预约;开展检查预约的医院确保预约时段精确到30分钟之内,预约检查完成率达到100%。
3.推动电子健康卡节点建设。完成市级电子健康卡节点建设;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支持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
4.提供便捷的线上医疗服务。依托“健康济南”APP,建立全市互联网医院线上统一入口;依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全部接入“健康济南”APP。
5.推广“一站式”服务。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建立“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入院、在院、出院的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6.进一步优化结算流程。95%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实现门诊诊间结算;全部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床旁结算。
7.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做好济南、青岛、潍坊、滨州、菏泽等5市率先实现跨市跨机构共享互认相关工作。
8.加强中心药房建设。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开中心药房模式,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药学服务、药品使用监测、药品采购和储备“五统一”。
9.开展市“影像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市“影像云”平台建设,所属三级综合医院实现影像数据跨机构调阅查询。
10.建设市“云急救”综合救治服务平台。完成市120综合救治服务平台的建设优化,接入省“鲁云急救”综合救治服务平台;实现120急救事件及救护车辆运行等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和及时调度。
11.建设“健康数据高铁”。全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急诊、住院等核心业务相关数据实时贯通汇聚。
(二) 提升健康服务质量。
12.对优势诊疗专科开展宣传推介。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对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优势诊疗专科开展集中宣传推介。
1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组织6家基层医疗机构创建国家推荐标准机构,80%以上街道卫生院、3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县域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创建数量分别达到13家、220家。
14.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遴选30个左右村卫生室、3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15.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顺畅下转机制,县域医共体按照国家紧密型评价标准建设数量不低于70%。
16.推进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牵头专科联盟覆盖市内全部县。
17.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市50%的县域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18.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扩充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至少增加5家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的比例达到90%;充分发挥市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开展老年健康促进系列行动。
19.做好基层医疗机构驻点帮扶。开展新一轮“业务院长”选派工作,选派不少于5名“业务院长”帮扶不少于5家基层机构;组织600名左右医护人员开展驻点帮扶和巡回诊疗。
20.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长效帮扶机制。建立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团队与基层医疗机构长效帮扶机制,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团队与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至少55家名医基层工作站。
21.进一步完善巡诊服务机制。出台济南市村卫生室填平补齐工作方案,加快村卫生室服务点设置,持续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三)创新健康服务模式。
22. 推广日间医疗服务模式。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日间化疗等日间医疗服务并完善相关制度。
23. 推进疼痛综合管理模式。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试点医疗机构无痛胃肠镜占胃肠镜总数比例≥50%、无痛纤维支气管镜占纤维支气管镜总数比例≥20%、分娩镇痛率≥35%。
24. 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开展多学科诊疗,覆盖肿瘤和疑难复杂病种。
25. 试点推进“无陪护”管理模式。在全市10%以上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试点推进“无陪护”病房。
26. 推进延续性护理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具有较高再入院率或有较高医疗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
27. 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在全市6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预约上门服务。
28. 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29. 试点推进老年人全程医疗服务模式。打通入院前、院内、出院后医疗服务环节。
30. 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模式。作为医联体牵头单位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面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四)拓展健康服务内容。
31. 提升居民医防融合服务感受度。80%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启动健康积分激励机制,30%以上机构开展医防融合标准化流程改造试点。
32. 开展预防接种能力提升和查漏补种专项行动。完善全生命周期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8月20日前配合省级完成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改造;所有的区县至少建成2处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1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60%的区县建成1处标准化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基地。
33.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六个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增加到55%;至少为6万“三高”患者提供医防融合、上下协同、一体化诊疗服务。
34.加强慢性病防治。推广“三减”慢性病防治干预模式,在章丘区和莱芜区两个“三减控三高”项目特色区推广重点场所“三减”干预模式。
35.推广智慧随访及康复理疗设备配备。村卫生室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配备比例达到90%以上。
36.推进“鲁健e查”电子健康档案自主查询。全市所有区县能够为居民提供移动端电子健康档案授权查询服务;全市所有区县(功能区)接入“健康济南”APP模块,为居民提供统一入口的电子健康档案授权查询服务。
37.提升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做好精神科医师和精神专科护士培训。
38.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市、区县级心理热线接线员业务培训;配合省级部门做好2023年度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人才培养234行动工作。
39.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为部分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检验复诊救助。
40. 启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和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印发济南市“两消除”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走在全国前列,全市所有区县全面启动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
41. 加强传染病患者救助。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免费提供基础药物治疗;对全市艾滋病、结核病防治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启动全市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第五轮城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在项目地区启动“创建无结核社区”项目。
42. 开展自然疫源性疾病筛查。在布鲁氏菌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重点地区开展人群筛查服务。
43.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区县和托育服务示范机构,组织实施托育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推广使用济南智慧托育信息平台,举办第三届全市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
44.推进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实现全市所有区县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全覆盖。
45.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义诊服务。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遴选公布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30项以上;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采取“上讲堂、赶大集、进村居”等形式开展中医药义诊服务;开展小儿推拿和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推广1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46.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在莱芜区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试点,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指导和普法宣传,逐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莱芜区内涉及有职业病危害的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岗位达标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三类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五)改善健康服务环境。
47.严格患者隐私保护。所有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全部实行“一患一诊室”,加强分诊、导诊管理,维护诊区诊疗服务秩序。
48.畅通患者投诉渠道。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分诊台、病房护士站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投诉处理程序、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等,统一投诉管理部门。
49.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全市9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友善环境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方式。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更进一步的思路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行动扎实开展。
(二)力求工作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紧密联系实际,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主题教育的有效载体,同各级各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解决民生实事,促进健康事业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不同行动措施特点,实施分类指导,深入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环节要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针对行动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专项整改台账,通过听汇报、调研走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整改,确保行动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宣传行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要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我委报送工作进展和重要信息。
请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将实施方案(含配档表)于5月19日(星期五)17:00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时报送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
联系人:高雯 王朝阳 联系电话:51701731 51707366
附件: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百日攻坚行动”配档表
附件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百日攻坚行动”配档表
序号 | 行动措施 | 任务目标 | 完成时限 | 牵头处室 | 配合处室 |
1 | 推进诊疗精准预约。 | ①在三级公立医院推广诊间预约、跨科预约、复诊预约、知名团队预约、医联体内预约等模式; ②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时段精准到20分钟以内; 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全部接入“健康济南”APP。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规划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 | 推广磁共振、CT等大型设备检查预约。 | ①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磁共振、CT等大型设备检查预约; ②开展检查预约的医院确保预约时段精确到30分钟之内,预约检查完成率达到100%。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3 | 推动电子健康卡节点建设。 | ①完成市级电子健康卡节点建设; ②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支持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 | 8月20日前 | 规划处 | 医政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4 | 提供便捷的线上医疗服务。 | ①依托“健康济南”APP,建立全市互联网医院线上统一入口; ②依托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全部接入“健康济南”APP。 | 8月20日前 | 规划处 | 医政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5 | 推广“一站式”服务。 | 全部三级公立医院建立“一站式”住院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入院、在院、出院的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6 | 进一步优化结算流程。 | ①95%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实现门诊诊间结算; ②全部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床旁结算。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财务审计处 中医药业务处 |
7 |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做好济南、青岛、潍坊、滨州、菏泽等5市率先实现跨市跨机构共享互认相关工作。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规划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8 | 加强中心药房建设。 | 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开中心药房模式,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药学服务、药品使用监测、药品采购和储备“五统一”。 | 8月20日前 | 基药处 | 基层处 |
9 | 推进市级“影像云”平台建设。 | 持续推进市“影像云”平台建设,所属三级综合医院实现影像数据跨机构调阅查询。 | 8月20日前 | 规划处 | 医政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10 | 建设我市“云急救”综合救治服务体系。 | ①完成市120综合救治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接入省“鲁云急救”综合救治服务平台; ②实现120急救事件及救护车辆运行等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和及时调度。 | 8月20日前 | 规划处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11 | 建设“健康数据高铁”。 | 全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急诊、住院等核心业务相关数据实时贯通汇聚。 | 8月20日前 | 规划处 | 医政处 |
12 | 对优势诊疗专科开展宣传推介。 | 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对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优势诊疗专科开展集中宣传推介。 | 6月底前 | 医政处 宣传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13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 | ①组织6家基层医疗机构创建国家推荐标准机构,80%以上街道卫生院、3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 ②县域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创建数量分别达到13家、220家。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 |
14 | 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 遴选30个左右村卫生室,3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 8月20日前 | 中医药业务处 | 基层处 |
15 | 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建立顺畅下转机制,县域医共体按照国家紧密型评价标准建设数量不低于70%。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体改处 |
16 | 推进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建设。 |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牵头专科联盟覆盖市内全部县。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17 |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 全市50%的县域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 8月20日前 | 妇幼处 | / |
18 | 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扩充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 ①至少增加5家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 ②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比例不低于90%; ③充分发挥市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④开展老年健康促进系列行动。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医养健康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19 | 做好基层医疗机构驻点帮扶。 | ①开展新一轮“业务院长”选派工作,选派不少于5名“业务院长”帮扶不少于5家基层机构; ②组织600名左右医护人员开展驻点帮扶和巡回诊疗。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0 | 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长效帮扶机制。 | 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团队与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至少55家名医基层工作站。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医政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1 | 进一步完善巡诊服务机制。 | 出台济南市村卫生室填平补齐工作方案,加快村卫生室服务点设置,持续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 |
22 | 推广日间医疗服务模式。 | 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日间化疗等日间医疗服务并完善相关制度。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3 | 推进疼痛综合管理模式。 | ①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 ②试点医疗机构无痛胃肠镜占胃肠镜总数比例≥50%; ③无痛纤维支气管镜占纤维支气管镜总数比例≥20%; ④分娩镇痛率≥35%。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4 | 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 | 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开展多学科诊疗,覆盖肿瘤和疑难复杂病种。 | 7月底前 | 医政处 | / |
25 | 试点推进“无陪护”管理模式。 | 在全市10%以上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试点推进“无陪护”病房。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 |
26 | 推进延续性护理服务模式。 |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具有较高再入院率或有较高医疗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 | 7月底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7 | 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 | 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全市60%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预约上门服务。 | 7月底前 | 医政处 | / |
28 | 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服务模式。 | 全面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29 | 试点推进老年人全程医疗服务模式。 | 打通入院前、院内、出院后医疗服务环节。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医养健康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30 | 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 作为医联体牵头单位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面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 6月底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31 | 提升居民医防融合服务感受度。 | ①80%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启动健康积分激励机制; ②30%以上机构开展医防融合标准化流程改造试点。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疾控处 |
32 | 开展预防接种能力提升和查漏补种专项行动。 | ①完善全生命周期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 ②8月20日前配合省级完成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改造; ③所有的区县至少建成2处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1处成人预防接种门诊。 ④60%的区县建成1处标准化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基地。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 / |
33 | 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 | ①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六个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增加到55%; ②至少为6万“三高”患者提供医防融合、上下协同、一体化诊疗服务。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疾控处 医政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34 | 推广“三减”慢性病防治干预模式。 | 在章丘区和莱芜区两个“三减控三高”项目特色区推广重点场所“三减”干预模式。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 / |
35 | 推广智慧随访及康复理疗设备配备。 | 村卫生室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配备比例达到90%以上。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 |
36 | 推进“鲁健e查”电子健康档案自主查询。 | ①全市所有区县(功能区)能够为居民提供移动端电子健康档案授权查询服务; ②全市所有区县(功能区)接入“健康济南”APP模块,为居民提供统一入口的电子健康档案授权查询服务。 | 8月20日前 | 规划处 基层处 | / |
37 | 提升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服务质量。 | 做好精神科医师和精神专科护士培训。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38 | 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 ①组织开展市、区县级心理热线接线员业务培训; ③配合省级部门做好2023年度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人才培养234行动工作。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 医政处 |
39 |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 为部分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检验复诊救助。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 医政处 |
40 | 启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和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 | ①印发济南市“两消除”实施方案; ②持续推动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走在全国前列,全市所有区县全面启动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行动。 | 6月底前 | 妇幼处 | / |
41 | 加强传染病患者救助。 | ①为符合条件的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免费提供基础药物治疗; ②对全市艾滋病、结核病防治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③启动全市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 ④积极创建国家第五轮城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在项目地区启动“创建无结核社区”项目。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 / |
42 | 开展自然疫源性疾病筛查。 | 在布鲁氏菌病等自然疫源性疾病重点地区开展人群筛查服务。 | 8月20日前 | 疾控处 | / |
43 | 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 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区县和托育服务示范机构,组织实施托育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推广使用济南智慧托育信息平台,举办第三届全市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 | 8月20日前 | 人口家庭处 | / |
44 | 推进新生儿先心病筛查。 | 实现全市所有区县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全覆盖。 | 8月20日前 | 妇幼处 | 医政医管处 中医药业务处 |
45 |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义诊服务。 | ①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遴选公布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30项以上; ②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采取“上讲堂、赶大集、进村居”等形式开展中医药义诊服务; ③开展小儿推拿和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推广1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 8月20日前 | 中医药业务处 | / |
46 | 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 ①在莱芜区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试点,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指导和普法宣传,逐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②莱芜区内涉及有职业病危害的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岗位达标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三类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到90%以上。 | 8月20日前 | 职业健康处 | / |
47 | 严格患者隐私保护。 | 所有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全部实行“一患一诊室”,加强分诊、导诊管理,维护诊区诊疗服务秩序。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基层处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48 | 畅通患者投诉渠道。 | 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分诊台、病房护士站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投诉处理程序、联系方式、接待时间和地点等,统一投诉管理部门。 | 8月20日前 | 医政处 | 妇幼健康处 中医药业务处 |
49 | 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 全市9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友善环境整治工作。 | 8月20日前 | 基层处 | 医养健康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