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3-011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6-28 发布日期: 2023-06-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体育局 关于做好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遴选和第一、二批省级及第一批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教体局,直属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中医药文化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济南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促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遴选和第一、二批省级及第一批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遴选工作
(一)工作目标
建设具有我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10家,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幼儿园30家,形成具有可推广性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模式,让更多儿童及青少年了解中医药文化,掌握中医防病治病知识,提高自身健康管理能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推动我市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基础,将中医药融入校园文化,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与基础课程的融合与创新,开设与中医药文化普及相关的特色课程。
2.具备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场所相关条件,如特色教室、文化长廊、中药种植园等。
3.积极开展中医药体验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主题体验活动,如主题讲座、中医养生保健操、观摩体验、手工制作、中医药进家庭等,将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融入到学生日常生活。
(三)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均可进行申报。申报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调动发挥学校(园)和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在课后服务中开设中医药课程或社团活动,确保年内达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建设标准(具体要求见《山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印发〈“中医药伴我成长”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卫健宣中函〔2021〕7号)。前期评选公布的省级及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不再重复申报。
(四)遴选程序
1.申报和审核
坚持自愿申报和限额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填写《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申报推荐表》(附件1),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申报,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会同本级教育、体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推荐,市直属学校(幼儿园)直接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各区县(功能区)根据学校数量分别申报1—2所试点学校,根据幼儿园数量分别申报2-4所试点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幼儿园)自愿申报,不作限制。
2.市级遴选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研究,在各学校、幼儿园申报的基础上,通过材料评审等方式进行遴选,择优评选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幼儿园)。
3.考察推荐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评选的市级试点学校(幼儿园)进行考察评估后,择优向省级推荐。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是省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中重要内容,也是《济南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中医药文化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任务,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和教育、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促进儿童及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
2.明确目标任务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指导自愿申报学校、幼儿园完善申报条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积极协调属地中医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为试点学校(幼儿园)建设提供支持保障。
3.加强宣传引导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教育、体育部门要及时总结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经验,发掘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推动试点学校(幼儿园)建设落实见效,形成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第一、二批省级及第一批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评估工作
(一)评估范围
第一、二批省级及第一批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附件2)。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评。各试点学校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印发〈“中医药伴我成长”山东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卫健宣中函〔2021〕7号)进行全面自评,并填写《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自评表》(附件3)。
2.区县审核。相关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牵头对有关试点学校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在自评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和建议评估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市直属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直接报送。
3.市级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估,结合自评结果和实地评估情况得出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的,撤销命名。
三、材料报送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和各有关单位于7月28日前将汇总后的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申报表(附件1)、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自评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word和盖章后PDF版)报送至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综合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刘非凡 李 红
联系电话:51701694 51701667
济南市教育局联系人:
学前教育处:李淋淋,联系电话:51708065
基础教育处:李君宁,联系电话:51708982
济南市体育局联系人:
青少年体育处:王梦瑶,联系电话:51708322
邮箱:wjwzyyglc@j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2层D区1227房间
附件:
1.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申报推荐表
2.第一、二批省级及第一批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
3.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自评表
附件1.济南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园)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2.第一、二批省级及第一批市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名单.doc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体育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