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0-01007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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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市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3.2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7%,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为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卫发〔2020〕9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高为老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在前期调研座谈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后,以部门联合行文方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健康教育、加强预防保健、加强疾病诊治能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共六大部分共16项内容。
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大力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增强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及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及干预。
二是加强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
三是加强疾病诊治。加大老年医疗资源供给。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丰富老年病诊疗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
四是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推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社区医院设立康复科室。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
五是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依托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六是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进省级试点市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群众健康需求。完善安宁疗护政策。推动将安宁疗护相关服务费用逐步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提出了强化政策支持、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支撑、强化组织领导四个方面的要求。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