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0-0100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0-11-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发[2020]40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老龄健康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卫发〔2020〕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济南市委老干部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体育局

2020年 1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卫发〔2020〕9号)精神,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康养济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利用多种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老年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合理用药、生命教育等,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征文、健康大讲堂、安宁疗护宣传日等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健康老龄化理念。将健康教育纳入老年大学、老年教育机构等教学内容,继续办好家庭电视老年大学,通过线上、线下、云端课程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课程,增强健康老龄化理念。依托城乡社区老年人协会、老年大学等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和“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定期进行一次健康评估,自觉控烟控酒,适度减少盐、油、糖的摄入量,促进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与健康心理)。加强对老年人及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及干预。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运动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老年健康预防体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公共场所、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推进适老化改造。(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的要求,确保60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和部分失能、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省内领先。各区县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扶持推进13个试点社区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总结经验做法适时推广。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活动。扩大老年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7.加大老年医疗资源供给。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2年,我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的比例达到77%,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兜底功能,着重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丰富老年病诊疗模式。重视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鼓励针灸、推拿、饮食、运动、音乐等适宜老年人的非药物疗法。逐步开展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9.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诊提供便利服务,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医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10.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康复、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分级、分期康复治疗机制,推动康复医疗重心从医院向社区延伸。(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推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社区医院设立康复科室。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2.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长期照护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依托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14.推进省级试点市建设。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群众健康需求。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培训基地开展试点工作的支持、指导和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到2022年,全部区县均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安宁疗护政策。推动将安宁疗护相关服务费用逐步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上述服务,收费标准均自主确定;对纳入护理保险支付的服务项目,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计划,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医务社工和社会组织等专业化力量,推广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区县、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扶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鼓励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及相关专业人员培训,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等相关专业。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吸纳退休护士从事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落实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信息支撑。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拓展信息技术在康养领域的应用,开展针对老年人群的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网络问诊、紧急救助呼叫等线上健康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与智慧应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康养需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按照任务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doc

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pdf

政策解读:《济南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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