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0-0104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0-12-04 发布日期: 2020-12-0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核心指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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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类型 | 主要指标 | 指标要求 |
预防 接种 门诊 | 面积 | 年均服务出生人口低于600人的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不低于80m2。(每增加200人,门诊总面积应增加不少于10m2。) |
功能区域划分 | 功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要有候种、预检、登记、接种、留观、冷链和资料档案等室 | |
接种台 | 服务出生人口低于600名不少于3个,每增加200人,增加1个接种台 | |
冷链 | 配备有线网络,能满足冷链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需要。新建门诊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已建门诊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或备用发电机(含不间断电源), | |
服务区域和人口 | 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年均服务出生人口不超过1200人;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立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年均服务出生人口不超过600人 | |
开诊时间 |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采取日接种服务方式(每周≥3天);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应采取日、周接种服务方式(每周1-2天),每天接种时间不少于3小时;双休日应至少开诊1天 | |
人员要求 | 不低于5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3人为预防接种人员,年均服务出生人口每增加200人,应增加预防接种人员1人;卡介苗须固定专人接种。预检、接种人员要有相应资质。 | |
疫苗追溯系统 | 符合追溯系统软件、硬件、网络要求 | |
产房接种室 | 面积 | 不少于20 m2 |
疫苗追溯系统 | 符合追溯系统软件、硬件、网络要求 | |
成人预防 接种门诊 | 面积 | 不低于40m2 |
功能区域划分 | 功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要有候种、预检、登记、接种、留观、冷链和资料档案等室 | |
冷链 | 配备有线网络,能满足冷链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需要。新建门诊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已建门诊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或备用发电机(含不间断电源), | |
人员要求 | 预检、接种人员要有相应资质 | |
疫苗追溯系统 | 符合追溯系统软件、硬件、网络要求 | |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 房屋 | 独立门诊面积不低于40 m2 |
服务区域和人口 | 每个区县至少保证1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置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能提供24小时服务,能处理复杂伤口。 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 |
冷链 | 配备有线网络,能满足冷链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需要。新建门诊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已建门诊应配备双路供电系统或备用发电机(含不间断电源), | |
人员要求 | 负责狂犬病伤口暴露预防处置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并经过区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外科、全科专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 | |
疫苗追溯系统 | 符合追溯系统软件、硬件、网络要求 | |
其他 | 卡介苗补种要求 | 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在本辖区内指定3处以上产科预防接种室或预防接种门诊,为延迟接种卡介苗的儿童补种卡介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