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0-0043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人口家庭发〔2020〕3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卫人口家庭发〔2020〕3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事业部):
为全面做好我市托育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切实做好我市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托育机构备案
二、事项类型:备案
三、办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济南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济卫人口家庭发〔2020〕1号)等。
四、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五、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托育机构用房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工作人员包括机构负责人、园长、教师、育婴师、保健员、保育员、保安员、厨师等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评价为“合格”的《济南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涉及托育质量和托育安全,并与托育机构管理相关的制度。至少应包括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家长开放日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信息公示制度、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婴幼儿接送制度、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安全事故防范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八)《托育机构备案书》;
(九)《备案承诺书》;
(十)消防应急预案。应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使用、紧急逃生途径等;
(十一)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信息表;
(十二)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六、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提交的材料原件交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留存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所需材料的(三)、(七)、(八)、(九)项需由单位盖章;社会服务性质或营利性的托育机构,所需材料的(三)、(七)、(八)、(九)项材料需由机构负责人签字。
(三)申请材料应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四)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或由设置人签字并标明日期。
七、备案流程
托育机构在注册登记后,应向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申请卫生评价;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托育机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备案。当所有备案材料办结后,托育机构应向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托育机构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八、注意事项
(一)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情况。
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应重新注册登记,并申请托育机构卫生评价。
(二)需要重新办理备案的情况。
1.托育机构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对变动事项进行申报并重新备案。
2.托育机构向原备案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注销原《托育机构备案书》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托育机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属地化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变更备案信息或报送注销信息。
4.托育机构应当在机构的明显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包括:
(1)《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2)教师、育婴师、保健员、保育员、保安员、厨师等人员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明码标价;
(4)托育机构相关制度。
5.托育机构停业、歇业必须向所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6.托育机构未备案、被取消备案或收回《托育机构备案书》的,不得继续开展托育服务。
九、备案收费标准
该事项不收费。
十、备案咨询
拟申请备案的申请人(单位)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1.托育机构备案申请书
2.备案承诺书
3.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信息表
4.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流程图
6.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咨询电话表
附件1
托育机构备案申请书
________卫生健康局:
经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批准,________ (托育机构名称)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登记成立,现向你局申请备案。本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住所:
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负责人姓名:
机构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机构性质:□营利性 □非营利性
服务范围:□全日托 □半日托 □计时托 □临时托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 □租赁
机构建筑面积:
室内使用面积: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收托规模: 人
编班类型:□乳儿班 □小托班 □大托班 □混合编班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备案信息,并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托育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服务符合《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儿童优先的原则和相关标准及规定,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不以托育机构名义从事虐待伤害婴幼儿、不正当关联交易等损害婴幼儿及其监护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章)
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信息表
编号:( )
托育机构名称 | |||||||
托育机构地址 | |||||||
法人名称 (个人举办不填写此项) | |||||||
法人资质证明编号(个人举办不填写此项) | |||||||
法定代表人 (个人举办不填写此项)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主要负责人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园 长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教 师 (选填,可另附页) | 姓 名 | 专 业 | 执业证书编码 (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 | ||||
育婴师 (可另附页) | 姓 名 | 专 业 | 执业证书编码 (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 | ||||
保健员
| 姓 名 | 专 业 | 执业证书编码 (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 | ||||
保育员 (可另附页) | 姓 名 | 专 业 | 执业证书编码 (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 | ||||
保安员 (可另附页) | 姓 名 | 专 业 | 执业证书编码 (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 | ||||
经营性质 | 事业单位□ 社会服务机构□ 营利性□ | ||||||
收费范围 | 入园收费项目: | ||||||
代收费项目: | |||||||
备案人签字 (盖章) | 本机构(人)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所附材料真实、有效。 备案人(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委托办理人签字 | 签 字: 年 月 日 | ||||||
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
备案机关盖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人(申请机构)留存,一份由备案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存档,一份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存档。
2.执业人员按照实际在托育机构执业人员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3.个人举办的托育机构,涉及法人机构事项不需要填写。
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信息表填表说明
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信息表是拟举办托育机构备案时需提交的材料之一,个人或法人机构举办托育机构,均需填写此表。
一、编号
编号按照X区县X年001号的格式由各区县分别编写。
二、具体填写项目说明
(一)托育机构名称
应按照营业执照名称填写。
(二)托育机构地址
为托育机构设立的具体地址。
(三)法人名称
举办托育机构的法人机构法人证书标识的名称。个人举办托育机构的,不填写此项。
(四)法人资质证明编号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和工商登记执照、社会和行业组织登记证书等。个人举办托育机构的,不填写此项。
(五)法定代表人
法人机构举办托育机构,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个人举办托育机构的,不填写此项。
(六)主要负责人
个人举办托育机构的,应填写举办人身份证姓名。
法人机构举办托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法人机构任命(聘任)的托育机构负责人,并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规定要求。
(七)经营性质
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和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由申请人按照实情选择。
(八)收费范围
入园收费项目是指新生入园需缴纳的用品费或园服费等;代收费项目是指保险费或其他费用等。
(九)备案人签字
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机构的,由单位加盖公章;法人机构举办托育机构的,由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举办托育机构的,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十)委托办理人签字
托育机构备案非机构主要负责人办理,而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须亲笔签名。
(十一)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
1.备案机关盖章:部门公章。
2.审核人指受理备案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
附件4
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致 区县卫生健康局:
本人/我机构郑重保证:在此次办理托育机构备案手续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个人签名/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附件6
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咨询电话表
区县卫生健康局 | 咨询电话(区号0531) |
历下区 | 88552408 |
市中区 | 82078765 |
槐荫区 | 58621640 |
天桥区 | 85872855 |
历城区 | 66899121 |
长清区 | 87224238 |
章丘区 | 83263732 |
济阳区 | 84226386 |
莱芜区 | 76237758 |
钢城区 | 76882106 |
平阴县 | 87871711 |
商河县 | 84889238 |
济南高新区 | 88871706 |
南部山区 | 88112722 |
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 66604121 |
莱芜高新区 | 75877268 |
相关链接:《济南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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