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1-0097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6-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学校周边非法行医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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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1年5月14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员大会,印发了《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提出了2021-2023年的工作路线图,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高品质,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民生事业、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行动计划包括“强基铸魂、文明创建、文化繁荣、提质立品、民生幸福”五项工程,其中对构建“健康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严格落实学校卫生日常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医疗秩序,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我委制定了《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学校周边非法行医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机构精准、系统开展校园周边医疗卫生治理提供了遵循。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主要是依法对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和高中)周边200米内医疗环境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无非法行医和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第二部分为“工作步骤”。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2021年8月),要求各级做好方案制定、责任分解、动员部署等工作。二是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9月-2023年10月),要求各级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医疗机构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可能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医疗乱象,并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三是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9月-2023年10月),此阶段与监督检查同时进行,定期评估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强调各级卫健部门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执法、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整体联动”四个方面发力,健全工作体系、精细落实责任、丰富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社会共治,务求工作实效。同时提出落实“三年行动”信息月报制度,并明确了信息报送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机制。
三、主要特点
《通知》是我委首次针对校园周边医疗环境治理制定的三年行动文件,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严,体现了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同步、与市民健康生活共进的鲜明导向。《通知》聚焦校园周边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紧扣城市文明提升的具体要求,规划的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明确、监督职责明确、阶段分工明确、程序衔接明确”,相关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各级全面、准确、严格落实校园周边打非责任提供了明确指导,对保障校园师生健康安全、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监督食安处 孙卫锋 66601713
正式文件链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击学校周边非法行医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