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2-00907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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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国家规划》),按照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家对《国家规划》进行研讨论证,并结合我市实际,对2021年10月25日市卫健委印发的《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形成《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版)》。经专家讨论研究,认为应作以下修订。
一、按照《国家规划》“三、主要任务(一)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3.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要求,在“P14.专栏2”中新增三项内容:一是新增7.名医堂工程。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创新机制,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二是新增8.基层中医馆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中医阁”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2025年,30%的中医馆(国医堂)完成服务内涵建设,3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三是新增9.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医适宜技术试点,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针对妇女围绝经期、孕育调养、产后康复、亚健康状态和儿童生长发育、脊柱侧弯、肥胖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试点。
二、按照《国家规划》“三、主要任务(六)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1.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要求,在“P17.(四)实施‘泉城中医药名品工程’”中新增并修改四项内容,一是新增2.实施“泉城中医保健”品牌战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等中医健康干预调理服务,培育1-2家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着力打造中医运动服务特色品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传统功法俱乐部,开展中医传统功法赛事,培养掌握健身功法的中医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太极拳、太极剑、八段锦、五禽戏、易筋经、六字诀等中医养生运动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二是将2.实施“泉城药膳”品牌战略修改为3.实施“泉城药膳”品牌战略,并新增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大力推广使用优质种子种苗,积极推进提升玫瑰、瓜蒌、丹参、远志等优势品种规范化种植水平;三是将3.实施“泉城康养文旅”品牌战略修改为4.实施“泉城康养文旅”品牌战略;四是将4.实施“泉城康养助老”品牌战略修改为5.实施“泉城康养助老”品牌战略,并新增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创建2—3家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三、按照《国家规划》“三、主要任务(三)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2.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在“P20.(五)实施‘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中新增二项内容,一是在1.引育高端人才中,新增“对接国家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并新增“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二是在2.培育青年、基层人才中,新增“根据需求合理确定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规模,在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表彰奖励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
四、按照《国家规划》“三、主要任务(九)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1.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要求,在“P21.4.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中,新增“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构建中医思维、临床能力(专业技能)和社会认可度“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