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2-0090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布日期: 2022-07-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效恩解读《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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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修订版)》,委党组书记、主任,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马效恩对规划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等新要求新任务,根据市领导有关要求,结合省规划和我市实际,我委对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济卫发〔2021〕26号)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将P6.“(一)指导思想”中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修改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二、将P10.“2.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肿瘤)医学中心”中的“(2)广安门医院牵头,联合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共同申报国家中医(肿瘤)医学中心,共同完成肿瘤相关的中医基础探究、中药创新研发、制剂成果转化、集成创新研究、交叉学科探索等重大任务。”修改为“(2)广安门医院牵头,联合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共同申报国家中医(肿瘤)医学中心,规划新建400张研究性病床,共同完成肿瘤相关的中医基础探究、中药创新研发、制剂成果转化、集成创新研究、交叉学科探索等重大任务。”
三、将P11.“1.做优中医药服务布局”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是“扬起市级中医医疗机构龙头,支持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建设,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修改为“做强做大龙头中医医院,推进市中医医院东院区的建设使用,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二是将“改建市民族医院,挖掘民族医药特色技术,打造全省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品牌。”修改为“扩建市民族医院”,挖掘民族医药特色技术,打造全省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品牌。”三是将“积极发挥市机关医院中医药保健服务职能,提升军休医养和特需保健水平,做优做强市机关医院。”修改为“积极发挥市机关医院中医药保健服务职能,支持其多院区发展,将中医药服务嵌入军休院所医疗服务机构,提升军休医养和特需保健水平。”
四、将P12.“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是将“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修改为“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二是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医馆)建设标准,建立“品牌”管理模式。”后新增“实施名医堂工程,打造一批名医团队运营的精品中医机构。”
五、将P13.“3.打通中西医协调发展经络”有关内容修改如下:将“支持市中心医院打造中西医结合的“旗舰”医院,支持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济南医院等打造中西医结合的“旗舰”科室。”修改为“推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支持政府办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
六、将P13.“4.提升中医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是在段首新增“提升疾病预防能力,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继续实施癌症中西医结合防治行动,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持续开展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逐步提高覆盖率。”二是将“争创最少一家国家或省级中医康复中心”修改为“争创1-2家国家或省级中医康复中心”。
七、将P14.“专栏2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是将“1.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建设,力争2023年启用。增建1-2家政府办中医医院,培育一批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修改为“1.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东院区建设,力争2023年启用。增建1-2家政府办中医医院,培育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二是新增“7.名医堂工程。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创新机制,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三是新增8.基层中医馆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中医阁”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2025年,30%的中医馆(国医堂)完成服务内涵建设,3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四是新增9.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医适宜技术试点,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干预儿童青少年近视。针对妇女围绝经期、孕育调养、产后康复、亚健康状态和儿童生长发育、脊柱侧弯、肥胖等,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试点。”
八、在P14.“1.强化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段末增加“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促进合理使用中药”。
九、对P16.实施“泉城中医药名品工程”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是新增“2.实施“泉城中医保健”品牌战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等中医健康干预调理服务,培育1-2家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着力打造中医运动服务特色品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传统功法俱乐部,开展中医传统功法赛事,培养掌握健身功法的中医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太极拳、太极剑、八段锦、五禽戏、易筋经、六字诀等中医养生运动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二是将“2.实施‘泉城药膳’品牌战略”修改为“3.实施‘泉城药膳’品牌战略”,并在段首新增“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大力推广使用优质种子种苗,积极推进提升玫瑰、瓜蒌、丹参、远志等优势品种规范化种植水平。”三是将“3.实施‘泉城康养文旅’品牌战略”修改为“4.实施‘泉城康养文旅’品牌战略”。四是将“4.实施‘泉城康养助老’品牌战略”修改为“5.实施‘泉城康养助老’品牌战略”,并在“支持养老机构内设中医诊室,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者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供中医服务。”前增加“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创建2—3家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十、对P18.“1.引育高端人才”有关内容修改如下:一是在段首增加“对接国家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二是在段末增加“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十一、在P18.“2.培育青年、基层人才”的段末增加“根据需求合理确定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规模,在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表彰奖励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
十二、在P19.“4.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段末新增“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构建中医思维、临床能力(专业技能)和社会认可度“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
十三、在P22.“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段末增加“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