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9058A/2023-00989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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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济南市第二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卫中医综合发〔2023〕8号 | 有 效 性: |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济南市第二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济卫中医综合发〔2023〕8号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委属(管)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中医药文化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济南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影响力,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根据《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确定开展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
2.达到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且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突出的机构,可自愿申报。
3.前期评选公布的国家、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1);
(2)申请条件说明,对照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基地基本标准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单位2022、2023年度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情况(附件2);
(4)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条件的图片、视频等必要材料。(视频格式:MP4,时长:5分钟以内,高清)。
2.申报单位向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报送申报材料,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牵头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市中医药文化基地基本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推荐。市属单位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报送申报材料。各区县(功能区)推荐1-2个,市属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两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页。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汇总申报情况,连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于11月10日前送至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综合处。
三、评选程序
1.专家评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牵头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组建专家组,对各区县(功能区)、有关市属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现场评估单位,然后进行现场评估,根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估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2.候选公示。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文化基地名单,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认定命名。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级发文公布第二批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是弘扬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各区县(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协同,做好基地遴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联系人:刘非凡 李 红
联系电话:51701694 51701667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绪福
联系电话:51708047
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联系人:吴晓雪
联系电话:51708709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2层D区1227房间
附件1.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2.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doc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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