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3-01125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8-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领导解读: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为大力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助力打造“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名片,《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申报、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监督机制和评选流程。《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规范化水平,推动中医药深度融入广大市民生产生活,促进市民中医药文化素养水平的不断提升。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耿杰就《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编制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中医药蕴含着深邃的哲学智慧,是中华文化最具代表性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对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等有深远的意义。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管理工作,不断增强中医药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力,更好发挥基地在传播中医药文化的积极作用,根据《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鲁卫中医药政法字〔2022〕1号)、《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实施方案》(鲁卫中医药政法字〔2021〕1号)、《中医药文化强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号)、《济南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济卫中医综合发〔2022〕6号)等要求,研究制定了《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二、《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市中医药文化基地是指经市级评选公布的对中医药学术和文化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历史遗迹、文物古迹、非遗传承基地、中医药老字号,或者有较大规模、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或展示、展陈场所。通过研究出台《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中医药文化基地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探索形成建、管、用并举、“扁鹊故里”地域特色突出的基地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机构广泛参与、互相促进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影响力,持续提升群众中医药文化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助力“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名片打造,推动我市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
三、《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有什么突出特点?
一是部门协同更加有力。中医药文化基地兼顾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属性,内涵丰富、功能多样,基地的建设需要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的共同指导、协同推进。《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由卫生健康、教育、文化和旅游三部门会签,各部门立足部门职责,深度协同、齐抓共管,为更好推进基地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地域性特征更加明确。济南市是“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基地是中医药文化名片打造的重要载体。《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中,特别强调要“突出济南市‘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特色和优势”,基地打造必须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同时将《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法律法规纳入宣教范围,充分彰显地域特征、深厚的中医药文化积淀。三是建设标准更加明确。对标《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立足济南市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指导辖区各级各类机构规范开展建设工作。
四、《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哪些方面对基地建设进行了界定?
《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从完善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申报标准、优化基地申报评选流程、强化基地动态管理机制等3个方面对市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管、用进行了规定。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等各类机构均可以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建设并提出申请。我们的目标是,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身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投身中医药文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织密宣教阵地,丰富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全力打造覆盖系统内外、便民利民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网络,擦亮“扁鹊故里”名片,使中医药文化辐射力显著增强,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发展。
五、《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综合处
联系人:刘非凡,康蕾蕾
联系电话:0531-5170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