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3-00298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5-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领导解读: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的通知
- 发文字号:
5月29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红十字会6部门制定了《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的通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成昌慧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有什么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1号),扎实做好无偿献血者奖励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无偿献血者人文关怀,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该项优待政策。
二、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优待政策?
(一)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30次、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的表彰。
(二)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三)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及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捐献者,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特别奖。
(四)户口在济南、长期工作生活在济南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户口在济南或长期工作生活在济南,在除济南外的地、市成功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五)符合申报上述奖项及条件的个人。在济南市捐献全血、血小板的次数或志愿服务时间,达到无偿献血奉献奖或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下一步,随着奖励对象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三免政策的逐步推行,积极推动扩大至在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群。
三、优待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如何办理“荣誉卡”?
如您已满足办理资格,6月1日起,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底色无要求),由本人到就近的济南公交发售网点即可办理,首次办理免押金。
“荣誉卡”采用实名制办卡方式,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损坏或再次办理的,可缴纳10元押金后补办新卡,旧卡挂失弃用。
五、优待对象可以免费乘坐哪些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哪些景区?
优待对象可凭本人“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不含定制公交、城际公交、区际公交、长途客运班线)、地铁;免首道门票参观游览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济南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济南动物园、济南植物园以及其他向社会公开免费开放的公园、景区、场所等。
六、优待对象持“荣誉证”如何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铁?
优待对象可凭本人“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亮证免费乘坐城市公交;通过地铁站绿色通道(人工核验)乘坐地铁。
七、优待对象免费游览公园、景区享受哪些优待项目?
免费项目仅限优待景区的首道门票费用,园中园、园内导游讲解、停车、休闲娱乐等园内收费项目不在免费范围之内。
八、享受优待服务有什么注意事项?
“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济南)”仅限本人使用,对买卖、出租、出借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荣誉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荣誉证”持有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门票游览时,应主动出示证件并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做到文明有序出入。
九、政策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 0531-87085159。
链接正式通知:关于落实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