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系统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品制作能力,持续扩容“扁鹊故里”优质中医药宣教内容供给,决定建立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源库。现面向全系统常态化征集原创类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中医药基础知识。包括中医理论、中药药性、经络穴位等。 (二)中医药养生保健。介绍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食疗药膳、季节养生等。 (三)中医药疾病预防。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预防知识和方法。 (四)中医药历史文化。中医药发展历程、名医名方、传统技艺等。 (五)“医宗”扁鹊相关内容。包括扁鹊生平、学术思想等,突出扁鹊故里元素。 (六)其他中医药文化宣教相关内容。 二、形式要求 (一)宣教图文。通俗易懂、语言简练,篇幅一般在500-1000字之间。 (二)宣教视频。图像稳定、声音清晰,字幕及配乐得当,为MOV或MP4格式的1080P高清影像,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三)宣教音频。音频音质良好,字幕及配乐得当,为 MP3、WAV 等常见音频格式,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 (四)其他形式的宣教资源。如中医药科普课件、科普手册、科普游戏等,具有较强的科普性和互动性。 鼓励有关区县、单位科学确定选题,成体系地制作推出中医药文化宣教系列作品。宣教作品要在醒目位置使用“扁鹊故里 康养济南”LOGO。 三、制作、报送主体 (一)制作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属单位、区县卫生健康局、各级中医药文化宣教阵地(宣教基地、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试点学校、试点幼儿园、康养打卡地、中医药相关企业等)。 (二)报送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要做好本地各类制作主体(宣教基地、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试点学校、试点幼儿园、康养打卡地、中医药相关企业等)的宣传、发动、引导工作,负责上述单位中医药文化科普资源的常态化收集、报送工作。委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中医药文化科普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委属各单位将申报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的PDF版、word版,宣教资料打包以“单位+作品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济南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邮箱(sxjzxzyytgfzb@jn.shandong.cn)。每月25日前,汇总报送本月本地本单位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料。首次报送时间为3月25日。 四、内容审核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单位对报送的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料的原创性、科学性、规范性负责。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内容审核,在确保原创、科学、规范的同时,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得使用不规范地图,不得滥用红十字标识以及不规范医疗机构标识,不得含有色情低俗、暴力血腥、个人隐私等内容。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定时组织专家对报送资料进行抽查审核。对于把关不严、存在明显错漏的情况将反馈上报单位整改,存在此类问题较多的,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资源使用 济南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源库的运行维护。对入库资源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资源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存储,方便查询和使用。对入库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资源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资源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拥有入库资源的使用权,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推广等工作中无偿使用。同时,尊重和保护资源作者的知识产权,在使用过程中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 将不定期遴选优秀入库资源,推荐至市卫生健康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委官网《扁鹊故里 康养济南》专栏发布,同时作为各类中医药文化宣教阵地的宣传物料。对于优秀的中医药科普资源,将推荐参加国家及省级中医药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六、工作要求 建立济南市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源库,是丰富地域性中医药文化宣教资源,提升中医药系统宣教能力,规范各类中医药文化宣教阵地宣教内容的具体工作,是助推“扁鹊故里”中医药文化品牌打造的又一具体工作。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组织本地本单位相关机构、人员积极制作、踊跃投稿。对于报送宣教内容较多、质量较好的,在各级中医药文化宣教专家遴选等工作中,将予以适当倾斜。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 联系人:刘非凡 王晓晗 电 话:51701667 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刘 培 翟 鑫 电 话:67619189 67617359 邮 箱:sxjzxzyytgfzb@jn.shandon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