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5-0015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日期: 2025-01-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七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卫卫生免疫发〔2025〕2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高孕妇碘营养水平,保障母婴健康,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疾控卫免字〔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南市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七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七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济南市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
“七个一”活动实施方案
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对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发育非常重要。胎儿期和婴幼儿期(0-3岁)是孩子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会造成克汀病、听力障碍、智力损伤等。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同时保障自身以及胎儿和婴幼儿碘营养需要,对碘的需要量多于普通人群。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济南市部分人群特别是孕妇碘营养水平持续降低,部分地方出现了因孕期碘营养不足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为切实提高孕妇碘营养水平,巩固碘缺乏病消除成果,根据《山东省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
活动在全市所有碘缺乏地区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下旬至2025年底。
三、活动目标
到2025年底,碘缺乏地区达到并保持以下目标:
(一)孕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率达95%以上,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孕妇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孕妇尿碘中位数达到150μg/L-250μg/L。
四、活动内容
(一)发放一封公开信。各区县(功能区)承担婚前、孕前免费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参加检查的夫妻进行科学补碘健康教育,发放《致全市备孕妇女科学补碘的公开信》(模板见附件1),引导其树立科学补碘的正确理念,充分认识碘缺乏的危害,增强碘对人体健康特别是智力发育重要性的认识,关注自身碘营养状态,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开展一次膳食碘营养评估。承担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孕妇建档或开展常规孕检时,由医生指导其扫描“碘盐选择小帮手”二维码(附件2),开展一次膳食碘营养自我评估,引导孕产妇了解自己的膳食碘营养状况,并给予科学补碘指导。
(三)开具一张健康教育处方。承担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孕妇建档时,由临床医生开具《孕妇科学补碘健康教育处方》(模板见附件3),普及孕期碘营养知识,告知我市碘缺乏地区行政村(社区)名单可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查询,指导其在孕期进行科学补碘。
(四)上一次健康教育课。承担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孕妇建档或开展常规孕检时,医务人员利用孕妇学校、妈妈课堂等,为孕妇上一次碘营养健康教育课(课件模板另行制发),介绍碘缺乏病的危害、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碘缺乏防治现状以及保障孕期碘营养充足的科学方式。
(五)检测一次尿碘。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检时,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建议孕早期妇女开展一次尿碘、甲状腺功能检测,准确掌握孕妇碘营养水平。
(六)开展一次面对面精准干预。医疗卫生机构对尿碘值低于100μg/L的孕妇,指导其在食用碘盐的基础上,补充补碘制剂或富碘食品,实施强化补碘干预,改善碘营养状况;对尿碘值在100μg/L—300μg/L的孕妇,指导其长期坚持食用碘盐;对尿碘值高于300μg/L的孕妇,根据孕妇饮食结构,进行针对性指导,调整富碘食品或制剂摄入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食用碘盐的孕妇孕期免费发放碘盐,对孕妇孕期碘营养和甲状腺功能进行追踪监测。
(七)进行一次碘缺乏防治知识调查。在孕20-24周孕检时,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产科门诊、孕妇学校、二维码答题等途径,对孕妇开展一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干预调查(调查问卷模板见附件4),了解孕妇碘营养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干预情况。
五、进度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1月)。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并面向承担婚前、孕前免费检查和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本单位工作流程,明确每项活动内容的具体责任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二)推动落实阶段(2025年2月至10月)。承担婚前、孕前免费检查和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要跟进调度活动推进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并督促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活动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适时启动活动成效总结评估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保障母婴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母婴碘营养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牵头,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要分别指定负责地方病、妇幼工作科室和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机构各1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月27日前将名单(附表5)通过邮箱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免疫处。要进一步梳理本辖区负责婚前、孕前检查和孕产期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每个单位确定1名联系人,组建区县工作网络,明确各单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顶层设计,细化责任分工。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疾控和妇幼工作融合,将此项工作列入医防融合的重要内容。要确定辖区一所妇幼保健机构,与辖区疾控中心共同负责做好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与上级机构对接,根据本区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做好顶层设计,优化工作流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相关工作。要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并适时对活动进展进行总结评估。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孕妇处于碘缺乏状态(尿碘中位数低于100μg/L)的区县在省、市疾控中心指导下,从县级层面全面开展孕妇碘营养强化干预。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单位职责和流程,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覆盖率和质量,并按照要求,定期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
(三)加强工作结合,强化信息共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此项活动与婚检、孕检、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等项目工作密切结合。市、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母婴碘营养相关监测数据的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孕妇尿碘、甲状腺功能检测和新生儿TSH监测等数据,强化数据比对分析,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孕妇碘营养状况。要积极推进医防融合,加强联合科研攻关。
(四)抓好督导总结,确保工作实效。各区县(功能区)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医院公共卫生职责清单,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重点了解和掌握活动组织实施、活动内容落实、活动工作成效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各项内容落实落地。各地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深入挖掘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示范引领活动开展。市里将选取各地活动中的好措施、好做法和好经验,在全市进行宣传推广,并视情向省级推荐。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免疫处 崔 炜 51707339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妇幼处 张明镜 51701679
市疾控中心地方病防制所 王勤富 81278801
附件:1.致全市备孕妇女科学补碘的公开信(模板)
2.“碘盐选择小帮手”二维码
3.济南市孕妇科学补碘健康教育处方(模板)
4.济南市孕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干预调查问卷(模板)
5.济南市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七个一”活动联系人名单
附件 1
致全市备孕妇女科学补碘的公开信(模板)
尊敬的备孕妇女朋友们:
备孕是指育龄妇女有计划地怀孕并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备 孕妇女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着新生命的质量。为了您和胎儿的健 康,防止碘缺乏危害,我们郑重提醒您重视碘营养!
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也是 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对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 发育非常重要。因此,碘被称为智力元素。胎儿期和婴幼儿期(0-3岁)是孩子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孩子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造成克汀病、听力障碍、智力损伤等。因此,保持孕妇、哺乳期妇女适宜的碘营养水平,对孩子的生长尤为重要。
碘缺乏地区居民需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按照国家划分碘缺 乏地区的现行标准,我市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99.89%以上行政村(社区)的居民饮用水中碘含量低于 40 微克/升,符合碘缺乏地区的判断标准。在碘缺乏地区,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才能满足人体对碘的需要。我市碘缺乏地区行政村(社区)名单可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孕妇、哺乳期妇女对于碘的需求量高。普通成人碘的推荐摄入量为 120 微克/天,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同时保障自身以及胎儿和婴幼儿碘营养需要,其推荐摄入量分别为 230、240 微克/天。近年来,部分碘缺乏地区群众受到“不缺碘”舆论的影响, 对科学补碘的认识存在知识误区,盲目选择未加碘食盐,碘营养水平持续降低,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碘缺乏状况较为严重,部分地方出现了因孕期碘营养不足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因此,应该更加注意孕妇、哺乳期妇女的碘营养状况。
海带、紫菜类海产品不能代替碘盐。海带、紫菜类海产品含碘量丰富,是较理想的补碘食品,其它类海产品均为非富碘食品。由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保证对海带、紫菜类海产品的适宜食用频次及摄入量,因此,食用海带、紫菜类海产品不能作为碘营养的稳定可靠来源。
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食用碘盐或碘摄入量增加与甲状腺癌的发生相关。近年来,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是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在增加。
最后,衷心希望您关注碘营养,在备孕、孕期、哺乳期(患有甲亢等疾病除外)坚持食用碘盐,未来能生育一个聪明健康的宝宝。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
附件3
济南市孕妇科学补碘健康教育处方(模板)
姓名: 性别: 年龄:
碘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微量营养素,也是人体合成 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对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发育非常重要。胎儿期是孩子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孩子在胎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造成克汀病、听力障碍、智力损伤等。因此,保持孕妇、哺乳期妇女适宜的碘营养水平,对孩子的生长尤为重要。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同时保障自身以及胎儿和婴幼儿碘营养需要, 对碘的需要量明显多于普通人群。普通成人碘的推荐摄入量为 120 微克/ 天,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要同时保障自身以及胎儿和婴幼儿碘营养需要, 其推荐摄入量分别为 230、240 微克/天。
我市99.89%以上行政村(社区)符合碘缺乏地区判断标准。在缺乏地区,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 3 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我省碘缺乏地区行政村(社区)名单可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查询。
健康指导建议(请关注“□”中打“√”条目)
□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在坚持食用碘盐基础上,每周吃 1-2 次海带、紫菜等富碘食品。
□为防止碘损失,做饭时不宜过早放盐,临出锅时再放比较好。不要把碘盐放在锅里炒,更不要在油锅里煎炸。
□一次购买的加碘食盐不宜过多,存放时间不宜太长。
□用棕色遮光的瓶或带盖陶瓷罐盛放碘盐。
□碘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炉火,避免高温和日光直晒。
□在 3 个月后进行 1 次尿碘检测。
□其他指导建议:
医生/指导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济南市孕妇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干预
调查问卷(模板)
1.您在怀孕前是否食用加碘盐?
A.是 B.否 C.不知道
2.您比较容易接受哪种方式补碘?
A.食用碘盐 B.补碘制剂 C.食用富碘食品
3.您在医院建档后是否食用加碘盐?
A.是 B.否 C.不知道
4.是否收到医疗机构发放的《孕妇科学补碘健康教育处方》?
A.是 B.否 C.不知道
5.是否食用补碘制剂?
A.是 B.否 C.不知道
6.人体缺碘的最主要危害是什么?(只选 1 个答案)
A.影响智力和生长发育 B.腹泻(拉肚子)
C.头痛 D.不知道
7.预防缺碘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只选 1 个答案)
A.吃肉 B.吃碘盐 C.吃蔬菜、水果 D.吃药 E.不知道
8.以下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沿海居民不需要补碘
B.城市居民不需要补碘
C.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维持 3 个月
D.老年人不需要补碘
9.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
A.缺碘可以引起甲状腺肿大
B.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造成智力低下或残疾
C.儿童期和青少年期缺碘会影响智力和身体发育
D.成年人缺碘可能会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
10.是否在医疗机构开展了尿碘检测?
A.是 B.否 C.不知道
附件 5
济南市科学补碘保障母婴健康“七个一”
活动联系人名单
姓名 | 单位 | 处室(科室)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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