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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婴幼儿游泳(洗浴)场所卫生管理,保障婴幼儿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济南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济南市婴幼儿游泳(洗浴)场所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登录济南市政府网站(http:/www.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馈; 3.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wjwjdsac@jn.shandong.cn; 4.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邮编250099,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信函封面请注明“济南市婴幼儿游泳(洗浴)场所管理规范意见和建议”字样。 附件:济南市婴幼儿游泳(洗浴)场所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