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58A/2024-00229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标题: 专家解读: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宪军解读《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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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宪军解读《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三年行动方案》紧密结合济南实际,是2024-2026年我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方位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优布局、提能力、强管理、增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是基层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分级诊疗“网底”和乡村民众健康“首道防线”,做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六提”工作重点和20条具体措施。分别从横向、纵向明确乡村医疗卫生发展重点工作,横向主要是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等12方面;纵向主要是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服务保障、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8个方面,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同时,《三年行动方案》紧密结合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将省方案“4方面13项举措”扩至市方案“6方面20项举措”,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重点人群保障、数字赋能等一并纳入改革举措,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整体优化、系统重塑。在省定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的基础上,增加医疗设备和服务目标,做到“七有四提升”;将省定乡镇卫生院7项应配设备扩至10项,切实强化乡村医疗机构硬件支撑。
《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后,将有效提升全市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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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通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